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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真是的, 我就知道房東一定不會那麼豪爽讓我約到期就走人.
當初條約上寫著60天通知似乎一定會實行.
原本想說晚一點回應應該會寬容, 誰知道...
無緣無故看來要多住2個禮拜多花600多 = =
雖然這不是什嚴重的問題, 不過一方面要多花錢, 一方面一些計畫又要改變.
不過往好的想, 那就是至少多了點時間可以處理一些事情.
嗯, 就先這樣.
天堂與地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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